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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7日
利得稅兩級制

2018年稅務(修訂)(3)條例已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刊憲以實施利得稅兩級制。

該新利得稅兩級制,將於二零一八年四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稅務年度實施,適用於法團和非法團業務(獨資或合夥業務)

詳細資料,請查閱以下撮要及2018年稅務(修訂)(3)條例的原文。

利得稅兩級制撮要

2018年稅務(修訂)(3)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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