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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9日
法定侍產假

 

《2014年僱傭(修訂)條例》已於2015年2月27日生效並開始實施。合資格男性僱員的子女於2015年2月27日或之後出生,並符合法例的其他規定,便可就其配偶/伴侶每次分娩享有3天侍產假,該侍產假可一次過或分開逐日放取。請到以下連結參考詳細內容:

http://www.jctlcocpa.com.hk/main/images/eaopl2014_tradchi.pdf

http://www.labour.gov.hk/tc/news/EAO20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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