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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日
强积金供款的最低有关入息水平修订
强积金供款的最低有关入息水平修订已获立法会通过,最低有关入息水平已由每月6,500元提升至7,100元,于2013年11月1日起生效。就生效当日或其后开始的供款期(一般指粮期),每月有关入息低于7,100元的雇员,便无须作出供款,但雇主仍要为他们作雇主部分的供款。每月有关入息低于7,100元或每年有关入息低于85,200元的自雇人士亦不用供款。

详情请参阅以下连结:

http://www.mpfa.org.hk/sch/mpf_system/system_features/contributions/index.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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