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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政策适用于收集、使用、披露及保护与龙振德会计师事务所(香港执业会计师)及其全部附属公司及相关实体(「本所」)的客户、本所的客户及供应商,以及网站用户有关的个人资料。此政策于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九日生效。

「个人资料」指任何直接或间接与在世个人有关的资料,从而实际上可予直接或间接确认该个人的身份;而其形式使有关资料实际上可予存取或处理。「资料当事人」指属个人的资料当事人。

基本原则

1. 本所不会收集或保存与经营本所业务无关或不必要的个人资料,并会采取合理措施确保个人资料维持准确。

个人资料会被视为机密处理,并会使用充份的内部程序及监控以防止该等个人资料受到不获授权的存取、披露、使用、抄袭、修改及破坏。本所所保存的个人资料不得用作与收集目的不相关的用途。除非本所已获阁下允许或法律有此规定或已事先通知阁下,否则不会将个人资料转交予任何外界团体,且只会转交予同意保护个人资料私隐的第三方。

Cookies:阁下到访本所网站的过程可能会被记录,以分析网站的访客数目及一般使用模式。部分该等资料将以「cookies」收集,cookies是指自动保留于浏览者电脑上的网络浏览器当中的一小段资料,并可通过本所网站检索。透过cookies储存阁下对个别网站的喜好有关的资料,可令本所向网站使用者提供更有用的功能,从而使本所网站更为丰富及用途更广。请注意,「cookies」所收集的资料属不具名的汇集研究数据,当中不含姓名、地址资料或任何资料导致任何人以电话、电邮或任何其他方式接触阁下。阁下可在浏览器上设定禁用cookies或当有cookies设置时通知阁下。然而,如禁用cookies,阁下或许不能全面使用本所网站。

第三方:本所在进行相应业务时,与卖方、分判商、策略伙伴及其他协助本所的人士以及本所客户保持协作关系。本所可能会不时将个人资料转交予上述人士,以便彼等与本所进行工作合作,但本所定会要求彼等须遵从本所认为满意的方式以保持个人资料的私隐,并谨守适用的法律。

2. 本所会公正处理各位人士其由本所保管或控制的个人资料。

存取:阁下可随时要求存取、更正及更新本所的任何记录内与阁下有关的个人资料。本所将采取步骤去更正或删除不论直接或以自助服务机制向本所提出关于个人资料的任何不确之处。本所会在有需要时竭力通知收取阁下个人资料的人士该些更改。然而,本所会在适用的法律或规定所允许或要求的情况下,限制存取、更正或删除。本所亦可就提供存取个人资料设立合理规则,包括回应存取要求的手续及费用。

执行:任何人士如有疑问或相信其个人资料并无按此私隐政策处理,请以电予邮件方式联络本所负责私隐政策的人员,电邮地址为[email protected]

法律规定

此私隐政策乃本所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公布,并仅适用于本所、其附属公司及相关实体。本所可于适当情况下随时修改此私隐政策。本文详述本所的私隐政策。然而,除适用的法律所规定的责任外,此政策概不向资料当事人授出或制造任何额外权利或赔偿,或对本所施加任何额外的责任。